2007年3月26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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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心设计绑票 同伙不慎全砸
盛建

  3月23日,嵊州市检察院对涉嫌绑架罪和抢劫罪的宋某等四人提起公诉。
  30岁的宋某是上海人,平时游手好闲,一直没有正当职业。他在上网聊天时认识了“小徐”(即同伙陈某)后,提议做绑票生意,两人竟一拍即合。之后宋某就在网上选择作案对象,最后瞄准了嵊州一家资产达五六亿的领带公司,认为该公司老板金某才40岁左右,儿子肯定还小,正是下手对象。
  为了顺利实施计划,2006年10月,宋某先后三次来到嵊州该公司所在地踩点,向附近快餐店了解金某的情况,并在暗中观察金某一家的生活规律。经过几天观察,宋某摸清了金某儿子的上学时间和上学路线。他回到上海后,同伙一致赞成去嵊州绑架金某的儿子。陈某还特意在网上找了一篇有关绑架案的文章,从中学会、套用了买黑车、做假驾照等作案手段。
  宋某、王某、陈某为方便作案,在网上找到了苏州的一家汽车租赁公司,打电话要租司机李某的车。在苏州西山镇会面后,三人用电棍击倒司机,把他捆绑在附近苗圃内的树上,在劫得一只手机和数百元钱后,换掉车牌,将车开往浙江。
  经过精心准备,2006年11月21日早上,宋某与三名同伙来到嵊州领带公司周围守候。他们见到金某的儿子出门去上学,正准备动手时,却有辆汽车过来把孩子接走了。他们就尾随至某中学,一直等到晚上8点多,但最终没有机会下手。
  绑架未成,不甘心的陈某想到了一个“好注意”,他瞒着同伙,通过各种渠道对金某说,自己知道有帮人欲威胁你家人安全,只要支付300万元报酬就可以向你透露内情。金某将计就计把陈某骗至嵊州某大酒店,随后报警将陈某抓获。根据陈某的交代,嵊州警方陆续将其余三名同伙抓获归案。